中考的主要内容
盐城市2011年中考模式为“学业水平考试+实验实践技能考查+综合素质评价”。
1.学业水平考试
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化学、政治历史、地理生物、体育,总分760分。
学科 |
分值 |
考试时间(分钟) |
形式 |
备 注 |
语文 |
150 |
150 |
闭卷 |
其中写作占60分 |
数学 |
150 |
120 |
闭卷 |
|
英语 |
120+30 |
100+20 |
闭卷+人机对话 |
其中人机对话考试分值30分,考试时间 20分钟 |
理化 |
170 |
150 |
闭卷 |
其中物理100分、化学70分 |
政史 |
100 |
100 |
开卷 |
政史各占50分 |
以上科目阅卷方式:试卷均由市集中采用计算机网上批阅,考生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。
体育:分值40分。具体要求按2011年《盐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》文件精神执行。
地理生物开卷考试,考试时间为1小时,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、统一阅卷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。考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评定成绩,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。地理生物在八年级课程结束后测试。
2.实验实践技能考查
(1)实验考查:认真贯彻落实《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统一要求的通知》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要求的通知》精神,物理、化学、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技能考查按省统一要求精心组织,并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推动各学校加强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科的实验教学,促进学校实验装备的建设和充分使用,着力培养学生学会设计实验方案、学会实验技能操作、学会实验结果分析的能力,推动我市初中阶段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。考查总体要求:从严要求,每生必考,保证考查质量,校际交叉监考,县(市、区)交叉巡视,市教育局对各地组织考试情况严格考核奖惩。
实验技能考查内容及要求
学科 |
考查内容 |
考查要求 |
物理 |
1.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
2.测量小石块密度
3.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
4.比较不同物质(液体)吸热升温的特点
5.探究并联电路的电流特点(使用一只电流表)
6.测量定值电阻的阻值 |
会使用基本的测量或观察仪器。
会安装基本实验装置。
会根据实验目的要求,运用合适的实验方法安排操作步骤,并能进行实际操作。
有良好的基本实验素养。
会分析和排除简单的实验故障。 |
化学 |
1.氧气的制取和性质
2.二氧化碳的制取与检验
3.配制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溶液
4.酸和碱的化学性质
5.粗盐的提纯(溶解、过滤、蒸发)
6.探究某种盐的性质 |
能正确进行药品的取用、简单仪器的使用和连接、加热等基本操作。
初步学会配制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溶液。
初步学会用酸碱指示剂或pH试纸检验溶液的酸碱性。
初步学会检验和区分一些常见物质。
初步学会使用溶解、过滤、蒸发的方法分离混合物。
初步学会运用简单的装置和方法制取某些气体。
遵守实验室规则,具有良好的实验习惯。 |
生物 |
1.用显微镜观察永久装片(血涂片、有丝分裂装片、叶片结构的切片等)
2.鉴定食物的主要成分
3.探究发生在口腔内的化学消化
4.制作洋葱鳞片叶表皮细胞(或人的口腔上皮细胞)的临时装片
5.观察植物细胞或动物细胞的结构
6.观察植物叶表皮的气孔 |
熟悉显微镜的基本构造和作用,正确使用显微镜观察微小生物或结构。
能正确制作临时装片。
正确使用生物学实验中其他常用的工具和仪器,具备一定的实验操作能力。
初步运用科学探究的一般方法,解决一些与生物学有关的简单问题。 |
实验技能考查按学科分ABCD评定等次。
(2)实践技能考查
科目为:信息技术,艺术、劳技、研究性学习等。其中信息技术考查由市统一命题,考查方式由县(市、区)教育局确定,市组织抽查,考查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艺术、劳技、研究性学习的考查内容与方式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研究确定,考查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,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。
3.综合素质评价
(1)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。学生在初中三年中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(包括社会活动与公益活动)、②交流与合作能力、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、④运动与健康、⑤审美与表现、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6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与实际表现。其中综合素质①、②评定结果为合格、不合格,其它各项评定结果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初一、初二、初三各科学期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定。
(2)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。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,市和各县(市、区)成立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认定领导小组。各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,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由校长、中层干部、教师、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。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。各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,全面客观地对学生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进行评价和认定。每个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小组,由班主任、教师代表3人以上组成。教师代表对该班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,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,同时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,应采用学生自评和互评相结合、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共同评价相结合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力求评价客观公正。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“综合性评语”、“项目评定等级”及必要的“过程记录”。各学校应将评价学生的内容、方法、程序向学生和家长做出解释和公示,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。
(3)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。在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六个方面,报考四星级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为两个合格和4A的优先录取;有一个方面不合格或为D等,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师范类学校;有两个方面不合格或两个D等,不得报考三星级普通高中统招生和五年制高职大专、职业学校综合高中(对口高考班)。
4.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》(苏教基〔2005〕20号)精神,为有效控制辍学,全市所有初中毕业年级的学生都要参加中考,凡不参加中考的均作为辍学,纳入当地年辍学率计算之中。
5.完善规范考生享受的加分政策
本着有利公平、维护大局稳定、合乎上级政策规定的原则,进一步规范中考学生的加分政策。具体加分政策根据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(另行制定)执行。